学校各单位、部门:
现将吉林省教育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》的通知转发给大家,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开展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。
一、 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
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20、2021、2022 年度的,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2019年度的项目,主要包括:科学技术项目、社会科学项目、产业化培育专项及就业专项。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《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》(附件1)要求。
二、结题验收方式
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统筹领导,具体由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组织开展,采取线上或线下答辩的方式进行(预计12月未进行答辩评审)。专家组将在审阅结题材料基础上,现场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、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。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。
三、结题验收纸质材料需准备内容
(一)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需准备材料
1.《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》(经费决算表经费执行率需达到80%);
2.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研究报告(1 万字以上);
3.《项目合同书》复印件;
4.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(如:期刊封面、发表刊号页、目录、全文等)。
(二)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需准备材料
1.《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》(经费决算表经费执行率需达到80%);
2.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(2-3 万字);
3.《项目合同书》复印件;
4. 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(如:期刊封面、发表刊号页、目录、全文等)。
(三)产业化培育项目需准备材料
1.《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》(经费决算表经费执行率需达到80%);
2.产业化培育项目研究报告(1 万字);
3.《项目合同书》复印件;
4.产业化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(如:校企合作合同、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等)。
高水平学术论文(含SCI、EI、SSCI、CSSCI 检索论文)须提供检索报告;软件著作权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完成人排名顺序证明材料。申请免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一份,答辩项目请准备以上材料一式五份,2-4 项内容请装订成一册。
四、结题验收工作要求
各部门认真梳理本部门省教育厅在研项目,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提交结项验收材料,并且按文件要求逐项审核,其中附件2表中“团队成员”需和立项合同书、成果验收报告书成果主要完成者名单保持一致。符合要求后统一报到科研处。
五、各部门于10月31日前将《2023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情况汇总表》及纸制材料报送至科研处,同时提交电子版,发送至邮箱993323224@qq.com。科研处联系人:王伟 联系电话:0431-86908063
附件: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
科研处
2023年9月13日